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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 14:55:00
名称 住院 门诊
住院医疗统筹 补助 大病救助 补助 门诊医疗统筹 慢性病







起付线以上

71472元
(含71472)
71472元

214416元
(含214416)
统筹封顶
线以下自
负 部 分
封顶线后
0─15万元
(含15万元)
统筹封顶
线以上自
负 部 分
个人当年
帐户支付
完毕后

1000元
(含1000元)
1000元

2000元
(含2000元)
2000元
以上
个人帐户
支付完毕后
统筹基金支付 公务员
医疗补助
救助基金
支付
公务员
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退休 90% 95% 95% 90% 100% 90% 80% 70% 90%
在职 85% 90% 90% 80% 100% 80% 70% 60% 80%
注:
1.年度内只设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年度内发生多次住院的,参保人
起付金额全年累计,起付段计付定额按其各次住院中所住医院级别
最高的一次起付标准来确定。(三级700元,二级400元,一级300元)
2.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年度。
3.上述医疗费用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费用。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及自负部分。
5.2012年度住院统筹基金封顶线为214416元。
特殊病种(享受住院待遇) 门诊慢性疾病
1.各种恶性肿瘤的治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透、血透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
7.精神分裂症
8.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1. 高血压病伴有心、脑、
肾、眼、并发症之一
2. 糖尿病伴有感染、心、
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
3. 精神分裂症
4. 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


注:一人一证一卡,人证卡相符、参保人员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就诊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