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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助手
各位考生:
2023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专业考核将于2023年4月25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收到专业考核短信和邮件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确认审核状态。请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考生在2023年4月24日中午12:00前直接回复“岗位+姓名+是否确认参加专业考核”,短信、邮件回复其一即可。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即确认参加专业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或取消选聘计划。现将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核安排
专业考核岗位分“仅面试岗位”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岗位”两类,具体安排如下:
(一)仅面试岗位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形式进行,报考仅面试岗位人员根据通知信息按时参加面试。
仅面试岗位如下:
岗位序号 | 岗位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82 | 精神科医师 | 2023年4月25日上午8:00 |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1号会议室) |
(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岗位
实践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所有报名以下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完成后将于当天继续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岗位如下:
岗位序号 | 岗位 | 报到时间 | 地点 |
81 | 心理治疗技师 | 2023年4月25日上午8:00 |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1号会议室) |
二、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携带7份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已毕业的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的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2023年4月25日8时前到达报到地点进行签到,8时30分专业考核开考,开考10分钟未报到者,取消其专业考核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415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7-89870111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