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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省级“平安医院”称号

作者:王蕾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4/25 13:45:56

日前,市第七人民医院正式被授予省级“平安医院”称号,标志着该院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3年,市七医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全省创建平安医院会议”,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创建实施方案,将“平安医院”的创建纳入该院重点工作目标,同时建立了“一科一责”、“一区一责”的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以推进创建工作进度。

我院在加强医院安保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安全检查制度》、《病区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保卫制度,不断加强对主要通道、信息中心、收费处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实行“24小时巡逻”,同时与景山派出所建立治安防范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出警。

在加强医疗安全方面,我院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完善每季度医疗安全会议制度,建立危、急、重症患者的急症“绿色通道”,并积极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月活动”、“医风医德大查房”等常规活动,营造了平安医院创建氛围。同时,健全三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仅实行重上报制度和医疗争议安全报告制度,还实行医疗矛盾争议与排查制度和医疗争议投诉登记管理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