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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助手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已由温州市发改委以温发改审[201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气体灭火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学士前村地块,气体灭火消防系统工程项目概算约127万元,招标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市【2014】159号文件资质标准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区17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占先生
电话:15258793213电话:0577-28877702
传真:0577-8423272 传真:0577-28877770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