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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4 10:32: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医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CTGC-WZ-2017101601
2.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医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1
 19.5万元
 19.5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影视制作、广告设计、文化创意,长期进行宣传片拍摄,具备航拍、地拍等多形式拍摄能力的企业;
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温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温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盛德大厦29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获取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24时止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老年康复大楼六楼会议室(西山东路552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老年康复大楼六楼会议室(西山东路552号)。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现金(信封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0.业务咨询: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186627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988235 13588264927传真:0577-88988235
11.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号码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监察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7-56575113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