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采购项目,详情咨询联系人。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资质和能力;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空气净化治理施工资质,或室内环境净化治理行业施工资质,或室内车内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或其它相关的室内空气环境净化治理资质(具备以上其中一项资质即可,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书
3、其他符合招标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4日14:30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监察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7-56575113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