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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研究生专业考核的通知

作者:林俊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4/17 13:30:09

各位考生:

2023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专业考核将于2023年4月25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收到专业考核短信和邮件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确认审核状态。请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考生在2023年4月24日中午12:00前直接回复“岗位+姓名+是否确认参加专业考核”,短信、邮件回复其一即可。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即确认参加专业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或取消选聘计划。现将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核安排

专业考核岗位分“仅面试岗位”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岗位”两类,具体安排如下:

(一)仅面试岗位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形式进行,报考仅面试岗位人员根据通知信息按时参加面试。

仅面试岗位如下:

岗位序号

岗位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82

精神科医师

2023年4月25日上午8:00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四1号会议室

(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岗位

实践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所有报名以下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完成后将于当天继续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岗位如下:

岗位序号

岗位

报到时间

地点

81

心理治疗技师

2023年4月25日上午8:00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四1号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携带7份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已毕业的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的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2023年4月258时前到达报到地点进行签到,830分专业考核开考,开考10分钟未报到者,取消其专业考核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415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7-89870111    

联系人:老师、老师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