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
就医助手
填报单位、处室(盖章):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蒋瑶
基本情况:本单位、处室共排查重点作风问题 5 个(基层执法类问题 个)。
序号 | 排查的重点作风问题 | 整改措施及时限 | 整改成效 | 责任人 | 问题是否解决 |
1 | 执行上级决策不坚决,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 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基药的使用率,至少达到25%以上(三甲医院指标),2017年5月底前推出控制门诊药比的奖惩制度,控制门诊均次费用,降低门诊收入中的药品收入比例,减轻群众门诊就医负担,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 已建立长效机制,基药使用率达到25%以上。目前已拟定控制门诊药比的奖惩制度(初稿),已过行政办公会,按会议决议执行。 | 张伟 | 已解决 |
2 | 责任担当意识不到位,群众评价提升不够明显 | 通过进一步重塑就医新流程,着力提升患者院前、院中、院后就诊体验,提升群众满意度,每季度通过第三方测评服务满意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7年5月底前修订群众满意度测评相关的奖惩制度,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多途径重构医院服务体系:①巩固服务窗口精细化服务管理;②开展出院病人大回访并纳入绩效管理(全年);③合理整合医疗资源,多学科联合筹建特色门诊,满足患者个体化需求(全年);④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线下的门诊流程搬到网络上,用户通过移动端即可享受全过程网上就诊服务,患者无需跑医院,通过云医院服务可以在家中完成就诊,计划4-7月份完成需要调研及软件开发,8-9月份完成平台测试及试运行,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 1.按时《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暨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温七医党[2017]15号)文件精神,各病区开展出院病人回访跟踪,召开专题会议就提升患者满意度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好整改,纳入病区月考核绩效。 2.利用互联网+技术,同时进行了云医院的需要调研、需要整理、功能确定、详细设计等流程,软件已经进入开发了阶段,其中重要的程度代码已经完成。 | 张伟 姜德国 | 正在解决 |
3 | 服务群众水平不到位,对待群众诉求不够积极 | 创新服务方式,贯彻落实省 、市卫计委“最多跑一次”改革方案,2017年5月底前再次全面梳理与群众看病就医密切相关的办事流程,建立清单并公布上墙,努力实现群众就医“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大力提升服务质量,2017年5月底建立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继续重申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增强群众对卫生改革的获得感。 | 1.对照“最多跑一次” 清单,6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梳理、完善。 2. 各职能科室在结合他院的做法,提出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 胡立荣 | 正在解决 |
4 | 严守规矩意识不深刻,整治作风顽疾不够深入 | 持续加大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人事、监察党办三部门联动至少每月进行二次以上正风肃纪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全院通报;深入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加强各科室内部相互协调,尽量方便办事群众;部署监督巡查“回头看”,总结提升卫计委对我院监督巡查结果的运用,2017年6月底前出台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制。 | 1.进行正风肃纪4次,未发现明显异常,开展公车在岗、5S管理等专题检查; 2.已出台《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内部采购监督机制。 3.结合最多跑一次方案,拟推进各职能科室内部协调机制,尽量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 胡立荣 | 正在解决 |
5 | 干事创新精神不足,科研教研发展不够突 | 加强科研教学发展,计划7月底前,实现重点学科技术骨干人员岗位调配,在科主任年薪制试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重点学科骨干成员年薪制,充分发挥科研教学人员的积极性,进行学术创新。定期开展院际合作、科研讲座及学术交流。进一步巩固和维护住培基地发展与建设,确定规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计划,完成规培前期一系列的筹备。计划8月初开展首批2017级规培生的招录工作,并定期接受新住培系统的使用培训,9-10月计划筹备新院区技能中心软硬件的购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基地信息化建设。 | 1.完成重点学科技术骨干人员配置,持续落实重点学科骨干成员年薪制; 2.积极推进科研创新:完成浙江省公益技术研究计划申报3项,省中医药课题申报4项;省卫生厅科研申报6项,市科技局课题申报39项,成功申报A类4项。推荐省“医坛新秀”人才培养项目1人。 2、按计划落实2018年继教班的申报和今年的筹备举办工作 3.邀请上海专家每月定期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 4、完善新院区技能中心前期软硬件的购置和规划; 5、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计划、绩效考核、经费使用、带教分配等前期筹备措施。 | 张伟 | 正在解决 |
公示时间: 公示方式:公示栏,院内网,单位外网
注:本表为月报表(5月份开始报送),原件存本单位、处室保存备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5天。电子稿于每月20日之前报温州市卫生计生委作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