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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助手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根据《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意见》的要求,现将我院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清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
2、监督受理科室和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56575113。
温州市捐赠物资清单 | |||||||
日期 | 捐赠人 | 联系电话 | 捐赠物资品名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020.3.3 | 护目镜 | 杭州卓昌贸易有限公司 | 210个 | ||||
2020.3.3 | 天雷抑菌消毒液 | 5L | 杭州艾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瓶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3月4日